******有限公司受泉州市看守所委托,对2025年-2027年(3个年度)泉州市看守所及泉州市女子看守所在押人员菜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面向社会公开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现就需求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泉州市看守所
二、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泉州市看守所及泉州市女子看守所在押人员菜品配送服务
三、项目采购需求描述:详见附件一、二
四、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相关调查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若有);
2、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相关调查材料;
(1)报价表
(2)技术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和服务内容、场地、配送能力、食品安全保障等)和服务人员组成及相关资质等;
(3)提供同类项目的历史成交信息【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若有)】;
(4)其他须提供的材料,如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和其他相关情况(若有)。
3、以上1-2项均为必备资料,资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若无法提供该项资料,请在该项所对应的页面上填写情况说明。
4、电子文档:电子版文件一套,全套纸质文件扫描后制作成电子文件,其中技术保障方案请另行提供WORD格式文档(可以复制粘贴其中文字)。
五、采购需求调查须知:
1、本次采购需求征集活动为采购项目开展前的需求调查阶段。本次征集活动非供应商资格预审,与实际采购时投标无关,相关资料仅作为采购单位编制采购需求使用,但供应商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2、无论采购单位是否采用,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供应商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自愿递交采购需求征集资料的供应商,采购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质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单位有权针对需求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采购单位的问题。
4、采购需求公示期间征集到的意见或建议不属于质疑事项,不按质疑程序处理、不受质疑时限约束。
六、时间及地址要求
1、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4月15日17:30(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邮箱为:******。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看守所
地址:南安市大霞美镇四黄村
联系人:/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3层
联系人:范富琳
电话:******
附件一:项目采购需求内容.docx
附件二:供应商提供材料格式.docx
关于2025年-2027年泉州市看守所及泉州市女子看守所在押人员菜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征集公告.pdf